央行一纸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征求意见稿不仅让整个第三方支付领域为之震动,并激起支付领域之外的各界争鸣。经济观察报试图探究征求意见稿背后的缘由。
自2004年支付宝的问世至今,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走过了十一年的历程,获得央行牌照的机构达到269家。由于监管鼓励创新及产业环境在发生重大变化,已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成立数据公司、金融公司以及电商公司,从单纯支付业务的提供商转型为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这块当初基于银行主动放弃的业务已延伸到金融多领域,甚至冲击到银行最核心的存贷款业务。
对此,银行苦不堪言。“我们不是不作为,也不是动作慢,而是银行的任何创新业务都必须遵守监管要求,相比而言,支付机构的创新则几乎不受太多监管。”一位银行业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表示,现在央行征求意见稿将支付机构的拉回监管体系中。大家都处于类似的监管。这正是一种公平的体现。
近六成第三方支付账户未实名制
央行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称,“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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