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裂缝、地基下陷……家住九州开发区某小区的103名业主,因所购房屋出现的种种问题,一纸诉状将兰州(楼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城关区法院、兰州中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被告兰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拆除危楼,向103名业主在相同地段提供同等条件的住宅房屋,并支付过渡费至新楼建成交付为止。
事件:地基下陷 103名业主状告开发商
经法院审理查明,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开发区31#住宅楼,由兰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0年4月开发建设,2001年竣工交付使用。全楼共7个单元,先后出售给韦某等103人,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自2005年3月起,韦某等人在居住使用期间发现楼房地基下沉、墙体出现裂缝。此后,虽然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加固维护,但墙体裂缝、地基下沉现象仍然不断持续发展。2013年4月、11月,兰州市九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九州地区的管理部门,先后委托相关机构对住宅楼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均为该建筑整体安全性评定为Dsu级,即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承载,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房屋出现问题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