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惠金融来分析《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普惠金融是国家战略,是中国下一步金融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普惠金融中,包容性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要去除金融的特权性,只有每个人拥有得到金融服务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建立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实现中国梦。
这需要包容性的制度安排和支持。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马上引来了铺天盖地的争论。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的识别、控制和定价。为了金融安全和个人资金的安全考虑,对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适当的监管是理所应当的。当我们理解央妈的良苦用心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分析意见稿的操作性和它的滞后性。
◎第一,账户开立门槛过高。
“第九条 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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