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并将于近日施行。
根据《试行办法》,服务评价工作每年面向开业满一年的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开展一次,涵盖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两个层级,覆盖保险公司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全部业务流程。部分特殊类型的保险公司视条件成熟逐步纳入评价范围。对于保险总公司将根据服务评价得分高低进行评级,对分公司只评分不评级。
中国保监会消保局局长吕宙表示,“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评价制度的总体设计,具体评价工作由保险服务评价委员会承担。”
据了解,评价委员会由保监会分管会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保监会机关有关部门及部分保监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及保险消费者代表等。
吕宙进一步解释道,“评价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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