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险公司服务评价工作,预先做好相关准备措施。在具体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会报告。
中国保监会
2015年7月31日
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质量,促进保险公司改进服务,提升保险业社会信誉,增强保险消费者信心,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服务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消费者导向。服务评价以消费者体验与感受为核心,引导保险公司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
(二)全流程覆盖。服务评价覆盖保险服务的各个环节,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三)客观公正。服务评价力求过程科学规范,结果客观公正。
(四)持续改进。适应形势变化,逐步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发挥服务评价导向作用,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改善服务水平。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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