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甩门而出下家难要回50万元定金
今年7月12日晚上,张女士通过德佑地产巨峰路门店与席女士和徐先生签约交易一套93.54平方米的房子。协议签订当晚,张女士就向德佑地产支付了2万元意向金。
根据居间协议约定,该居间协议签订后,居间方就可以将这2万元意向金转交给上家作为购房定金一部分,上家收取这2万元的同时,需将房产证原件交由中介公司保管。
张女士告诉记者,居间协议签订后,三方都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她在付完2万元后,又按居间协议约定于7月18日支付了48万元定金。但是,她继续按居间协议约定与上家在德佑地产门店签订上海(楼盘)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过程中,因就有关事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上家甩门而出。面对如此情况,该德佑地产门店工作人员及时追出门,欲挽留上家,但是,上家仍然没有回头。
"后来,又重新约时间,中介告诉我们说房东周二(7月21日,记者注)有空,周一下午,我跟中介联系,问签合同时间定在什么时候,中介又告诉我说房东周二没空,只能周三了,我问周三什么时候,中介说周三晚上五六点钟。"张女士说,为了赶在晚上9点钟购房网签系统关闭前将所有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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