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打分”来衡量险企是否合格将成为监管机构惯用的行政手段。继保险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保险分类监管体系之后,保监会将“打分制 ”引入险企的服务评价之中,以倒逼险企提升服务质量。
昨日,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对开业满一年的保险公司的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全部业务流程引入打分式的服务评价体系。《办法》对总公司将根据服务评价得分高低进行评级,即A、B、C、D四大类共10级。 其中,A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优秀的公司,B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良好的公司,C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较差的公司,D类是指总体服务质量差的公司。
据介绍,此次服务评价体系以保险监管部门、中国保信以及保险公司系统数据为基础 ,根据统计标准和计算公式,对保险公司与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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