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报】
一、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大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子类“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是快速成长的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商和全系列计重收费产品供应商,产品生产、机电施工资质齐全完整、工程实施建设经验丰富,具备稳定的客户基础,是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公路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软件、硬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服务,主要客户为公路建设及维护单位。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系统的集成及服务,公路超限检测管理系统的集成及服务,以及公路计重收费产品、路桥收费软件等相关产品。
公司的盈利模式如下:
(一)系统集成项目模式:公司的主要经营及盈利模式。公路的信息系统包含三大子系统,即通信系统、监控系统以及收费系统。系统集成项目就是对上述三个系统进行硬件的安装施工以及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使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