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正在被规范化,作为民间借贷的形态之一,P2P也在获得高速发展之后被监管层逐步纳入规范的范畴内。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将变化多样但本质趋同的借贷方式都纳入统一管理规范之中,早已嫁接多种传统金融类型、变化多样的P2P也被监管层纳入规范范畴。
此外,《规定》针对平台利率,给出年借款利率36%的新红线,在此利率之上为无效合同。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这样一方面为平台设定了缓冲区间,另一方面则缩小重点打击的范围,将年借款利率在36%以上的平台作为重点"攻克"对象。
"变异"P2P纳入规范
继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P2P监管找到归属即银监会之后,此次最高法《规定》明确界定了"民间借贷"的定义。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