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该《通知》自9月20日全面施行。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价格改革精神
交通运输部再推港口收费改革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完善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该《通知》自9月20日全面施行。
此次改革是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继去年12月共同发文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简化港口收费之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针对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再次开展的港口价格改革。
半年摸底征求各方意见
此次港口船舶使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调整涉及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货主、拖轮公司、引航机构等多方主体。为使改革具体方案既符合国家政策和经济贸易要求,又兼顾各方实际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联合开展了细致全面的摸底调研工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