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小贷公司发展补齐监管框架。
及时升级
民生证券银行业研究员廖志明表示,“此次《条例》出台十分必要。小贷公司经营金融业务却不是金融机构,因此适用《公司法》而非《商业银行法》。《条例》的出台将弥补这一空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此次更新,或可称之为2008年《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升级。“经过多年的摸索尝试,监管层对小贷公司经营行为的了解更加深入,同时,也发现了某些此前并未受到有效监管的行为。”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单位、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证券时报记者称。
业内人士称,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的民间借贷体系一直缺乏有效监管,加强监管也日趋重要。
“相比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小微、‘三农’等传统金融覆盖不足的群体方面有先天优势,监管利于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并且发挥小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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