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时,应该合理借鉴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深刻理解其制度逻辑,从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为突破,通过社会监管制度的建立来加强诚信监管。如果不能够在全类型的资本市场推行,那么也应在以创新为特征的新兴板市场中进行试验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今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引擎”。当创新与创业提升到国家战略的时候,我们发现,融资难是创业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这样就会出现一个悖论:最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最具有创新力,但是却最缺乏必要的融资渠道。这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全球性的问题。
事实上,对一个创业企业而言,以银行为主的间接金融市场根本就不应该是它所需要的。但如果它能够发行股票,让投资人成为股东,一方面其承担大概率的失败,另一方面分享微小成功概率背后的巨大收益,就会解决间接融资市场的问题。这也是中央政府大力发展场内及场外交易市场的原因,新三板如此,各地股权交易中心如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即将开设的新兴板也是如此。
凡事皆有利弊。直接金融市场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设置何种合适的机制,以便使投资者的利益得以保障。如果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不对创业者以及相关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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