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的行为将受到严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近期证监会对两起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违法入股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涉案保代李黎明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戴丽君、刘兴华获十年市场禁入的处罚,两案罚没款共计1.5亿元。
邓舸申明,对保荐代表人借保荐机会违法入股牟利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一经发现,绝不姑息。
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邓舸表示,保荐代表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时,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通过直接持有或代持等方式入股拟上市公司攫取暴利的行为,公然触犯了法律禁令,违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应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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