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向千万户小微企业派发税收优惠红包。
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另外,会议提出,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国税总局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指标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此次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直接扩大到30万元,相当于几乎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都享受这一所得税政策。而且对小微企业等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17年底,这能看出政府对小微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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