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该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明确要求,制定了《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8月20日起施行。现就《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落实要求等问题说明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以司法诉求的方式集中到人民法院,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案值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司法领域的请托说情之风也愈演愈烈,一些与法官具有亲属、师生、同学等关系的人热衷于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牵线搭桥、请托说情,少数法院干警则采取在法定程序之外为当事人转递材料、为当事人引见办案法官、利用职权违规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等方式,为当事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从而导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一些法院时有发生。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11年2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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