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看似平常的合同纠纷,却因“股权众筹第一案”的称号而备受关注。昨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度公司”)起诉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餐饮”)。虽然当庭并未宣判,但此次事件也暴露出股权众筹法规尚未完善,细则有待厘清的问题。
根据公开信息,今年1月,诺米多与运营“人人投”股权众筹平台的飞度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其中包含诺米多公司自身投资17.6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
之后,诺米多公司向飞度公司支付了17.6万元,并完成了项目选址、房屋租赁等,计划如期开业。飞度公司则通过“人人投”平台融资,最终86位投资者认购了总额为70.4万元的股权融资。但在装修期间,飞度公司提出诺米多公司承租房屋存在违建等问题,并拒绝付款。人人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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