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8月20日晚,阳光股份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886万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光明新丽90%的股权并对其增资、子公司智能购物中心项目以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经过近三个月时间的停牌,阳光股份先后发出了大股权变动及定向增发系列公告,可见此次资产重组,阳光股份经历了由内而外浴血涅槃的重大转型。根据公告内容,其收购资产及其新晋股东,都将有利于发挥和优化集团业务,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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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显示,本次定增的主要用途之一为收购位于天津的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此次收购前,阳光股份通过子公司瑞丰阳光持有光明新丽10%的股权。从此收购光明新丽90%的股权,完成后,光明新丽将成为阳光股份全资子公司,此外公司将对收购完成后的光明新丽进行增资。经初步评估,截至2015年6月30日,光明新丽100%股权的预估值为98,203.58万元,光明新丽90%股权的预估值为88,383.2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光明新丽旗下拥有天津十一经路购物广场和天津东丽新业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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