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报】
一、商业模式
公司长期致力于文化创意综合服务,以“重人才,轻资产”的模式运行,在有了一定的资源积累之后,开始向“掌控资源,渠道为王”的方向发展。在掌握户外媒体、院线广告、杂志广告等传播渠道的基础上,开始尝试从横向打通各项资源,从而实现项目型企业向整体价值型企业的过渡。
1、广告代理
广告代理业务是指接受广告主委托,为其提供广告策划、设计、制作、执行、代理媒体发布等服务并收取相应佣金的业务。该业务向客户收取服务费和媒体代理佣金,广告代理成本包括人力成本和媒体购买成本。
根据媒体的不同,媒体代理佣金标准一般是广告投放总金额的 3%-20%之间。服务费主要包括策划执行费、设计制作费等,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对于服务半年以上的项目,一般采用收月费的方式;对于规模较大的一次性的综合服务项目,一般按活动执行总金额的 15%加收服务费;对于一些长期服务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的单项业务的收费标准。
2、媒体经营
媒体经营业务是指在公司自有媒体上为广告主发布广告并收取广告费的业务,户外媒体是公司媒体自营业务收入的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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