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不少人担心,原本基于自愿的小费支付会变成变相的强制性支付,反而增加旅游成本。
在市场经济时代,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而当下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竞争激烈,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不少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即便有底薪也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旅行社与游客对此心照不宣、见怪不怪。这种做法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明确化了,比如,海南实行了导游佣金制度。《深圳市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就允许导游合理加收服务费。导游吃回扣,旅游商品价格昂贵,质量无法保证,更是游客投诉的焦点。
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底薪微薄的导游被推到了游客的对立面。游客对导游不满意,导游对游客不耐烦,争执不断、投诉不断、矛盾重重。而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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