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20日),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保险公司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提出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险企门槛、产品、业务、财务、信息披露等。记者注意到,《办法》最大的亮点是一改过去商业健康险不能带病投保的限制,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从产品形态看,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的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各个地区的医保政策不尽相同,保险公司最后开发出来的产品,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情况做些调整。
不得拒保并保证续保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决定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即个人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险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基本医保之外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的问题。
此后,相关部委开始推进相关政策,允许每个省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全面试点。
昨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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