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包括三项具体措施;证监会将严格执法,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近期在市场引发纠纷的分级基金已被监管层暂缓注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就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开放、大股东违法减持处理情况,以及市场关心的分级基金注册等热点话题作出解答和回应。
证券经营机构开放包括三项措施
张晓军介绍,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他提醒,按目前方案,拟批设的新公司数量不多,且批准设立尚需一定时间。
具体的开放措施包括三项:
一是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一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二是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分别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一家两地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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