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证券经营机构不断推出创新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但面对新产品,有一些投资者在还不清楚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就出手参与,往往酿成纠纷。
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的消息显示,投资者刘某认为其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做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营业部将其担保品股票卖出交易成功后,所得款项按“卖券还款”的方式先行结算,违背了其本人意愿。调解中心将此纠纷转到相应地方证券业协会处理。
在接到此纠纷调解转办材料后,地方证券业协会和刘某及营业部进行沟通,了解诉求原因,同时核查营业部在融资融券交易流程与设置上是否符合交易所交易规则。刘某认为其担保品股票卖出交易成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