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8月23日消息(记者梁明星)“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在职教师的以上行为今后将被严厉禁止。记者今天从合肥教育局获悉,该局出台了《合肥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五种行为属于有偿补课,参与教师将视情节严重性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
《办法》中明确5种情形被视作有偿补课行为:利用课外时间或者周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在校内外各类场所为中小学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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