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审分离'是证监会采用的证券执法新体制,走在了我国行政执法领域依法行政的前列。"证监会处罚委相关人士对记者介绍。
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了"查审分离"体制的具体流程。发现证券市场相关违法线索后,最先出动的部门是稽查部门,证监会处罚委经过研究拟进行处罚时,则会先下发告知书,其中会明确写明触犯了哪些法律、打算做出哪些处罚决定等,相对人则可以据此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申请听证。"通过案件调查与审理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建立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处罚执法体制。这相当于证监会执法已经不再是强制和命令,而是变成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南开大学法学院专家对记者表示。
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证监会行政处罚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最初1992年证监会成立时,并未设立一个单独部门负责证券、期货案件的查处,而是根据个案情况需要,仅在法律部设专人负责当时市场上某些个案的查处工作;1995年正式成立了稽查部,专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1998年,稽查部更名为稽查局;1999年9月,除拉萨特派办外各派出机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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