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以预售方式销售的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仅是预测面积,而非交房时的实测面积。关于合同中约定的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之间误差的处理方式,我国现行法律有明确规定,买卖双方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往往也会有约定。当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约定比率时,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购房款。但如果开发商提出购房者需要就加倍返还的购房款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这样的主张是否合法?我们将通过以下一则案例,为大家进行分析。
案 情
案件争议焦点
加倍返还的购房款人民币4万元是否需要李某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分析
所得税是一类税种,按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为课税单位。关于李某收到A公司所支付的加倍返还购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先来看一下李某所收到的加倍返还的购房款人民币4万元的性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笔款项应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A公司可以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以及向李某付款的凭证等作为税前列支的凭证。
二、《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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