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杂谈】
期待特赦制度的重启,开启尊崇宪法、宽严相济、慎刑恤囚的法治文明新篇章。
尘封40年之久的中国特赦制度或将重启。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特赦是一项国内外皆有先例可循的重要刑事政策,大多选择在国家节日、庆典或者政治形势发生变化时实施。例如,德国的圣诞节赦免、韩国的光复节赦免、泰国的国王庆生赦免等。所谓特赦是指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也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特赦并不是舶来品,而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历史上就有大赦、特赦、曲赦、别赦、减等、赎罪等大大小小的赦免上千次。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以特赦的形式宽恕一部分罪犯,能感召、教育和挽救更多的罪犯。
这次特赦是“八二宪法”后首次实践特赦。在当代中国,特赦制度是有宪法依据的。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宪法,国家先后进行过7次特赦,最近的一次是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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