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兵蓝”、“冬奥蓝”成为网络热词的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也于8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是自1988年正式实施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次修订。这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为三审稿。
三审稿中的一些“硬措施”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例如提高燃油质量标准,明确环保部门可到车厂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增加遥感监测手段对行驶的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等。
但另一方面,根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不少专家认为,有些问题还值得进一步商榷。
关于二审稿的争议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经过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本报记者了解到,二审稿征求意见期间,环保、法律界等仍存争议。对于修订草案二审稿曾一度有“延迟三审”、“大改”的呼声不断。
“二审稿对大气污染的现状与防治对策把握不到位,立法内容比例有些失调;对未来的大气污染态势和防治规律要求缺乏把握,针对性不强;区域污染联合防治思路和方法不清晰,制度设计不深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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