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住建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明确有资格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可在国内购房。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今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删除了此前针对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全部限制类条款。
同策咨询研究总监张宏伟认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市场虽然好转,但是很多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压力非常大,目前看来全国的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是平衡的,目前放开外资准入也是基于市场的环境比较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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