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报】
一、 商业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大行业为 L 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细分类别为:商务服务业(L72),应用行业为广告业;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 年修订)国家标准(GB/T4754-2002),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L72)下的广告业(L7240)。经营范围:影视动漫设计制作发行策划及咨询;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数字图像处理系统;动漫创意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电视包装、建筑游离动画制作、企事业单位宣传片的策划和制作。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包装及企事业单位品牌策划业务,基于对以电视台为代表的电视媒体品牌建设及企事业单位形象传播或产品宣传需求的深入理解,依托平面设计制作技术( Graphic Design )、三维合成制作加工技术(CG,ComputerGraphics)、影视后期技术(After Effects)等行业公开技术及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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