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设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务“天花板”为16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债务率为86%。这也意味着,今后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正式启动限额管理。
一些地区债务偿还难度大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认为,核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有利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严格规范管理,妥善处理稳增长和长远防风险的关系,加强人大审查监督。
全 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在作报告时指出,近些年来,地方政府通过举借债务方式筹集资金,对于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 害,发展社会事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地方政府举债缺乏制度规范,举债形式多样、程序不透明、违法担保和资金使用脱离预算管理等问题突出,导致举债规 模过快增长,不少地区债务负担沉重,偿还难度大。
全国地方债限额由人大审批
根据此次通过的决议,对地方债余 额实行限额管理的具体做法是,在不突破债务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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