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保监会重点推进的三大政策保险之一,税收优惠型健康险的落实走在前列。8月20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意在通过税收这个杠杆,撬动健康险行业的发展。
强调被保险人利益
这次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试点产品仅限于医疗保险,一方面是希望保险公司能够介入医疗行为的管控中,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推动医改;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市场需求。当前,排在首位的保险保障需求就是医疗保险,且医疗保险的赔付概率比其他健康险要高,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的参与度。产品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
作为医疗改革大背景下催生的税收优惠型健康险,和其他政策性保险比,如交强险、大病保险、农业险等相类似,更注重保险带来的社会效益,因此《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诸多规定,都强调了保险公司“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以及对被保险人的保护。
比如,根据《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这一规定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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