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文: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三部门调整公积金
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
根据三部门8月31日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通知称,北京(楼盘)、上海(楼盘)、广州(楼盘)、深圳(楼盘)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省直公积金中心昨还未接到正式文件
记者昨从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暂时还未收到该通知的正式文件。不过预计今天将会收到通知。省直公积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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