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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物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应用物理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及特色:培养具备宽厚、扎实的物理、数学、外语和实验基础的,能够在材料科学技术方向或光电子技术方向具备专长的,有时代精神及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适应能力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理论物理概论、材料物理基础、半导体物理学、光电子技术基础。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相关科研部门、学校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可在与材料科学技术、光电技术方面相关的厂矿、企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应用研究、科技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服装设计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服装产品设计、服装样板与工艺技术、服装生产管理等工程技术能力和服装品牌管理与运作等经营管理能力,适应服装设计、服装生产、服装营销第一线需要的“能设计、会制作、懂管理、精市场、善创新”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主要课程:设计概论、三大构成、设计软件基础、纺织材料学、服装造型设计、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设计、高级时装设计、服装零售管理、服装视觉营销、服装品牌策划、时尚采购管理、服装电子商务等课程。就业方向:品牌管理岗位:面向服装品牌企业的督导、终端培训师、商品管理、区域拓展、客户管理、数据分析、时尚买手、网络营销、品牌策划、服装陈列师等工作岗位。设计岗位:能担任时尚创意设计造型师、成衣设计师、服装配件设计师以及胜任成衣品牌管理与设计、服装产品开发等工作。生产技术岗位:能够胜任服装企业的生产管理与技术工作,担任服装样板师、工艺设计师、质量工程师、跟单员、采购员等。

  •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四川理工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面向高分子材料行业技术研发、生产、材料推广及应用,培养具备高分子材料学科基础知识和工程实践素养、高分子科学的基本理论及高分子成型加工技术知识,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工艺技术设计、生产运营管理、新型材料的设计与营销等领域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主要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工程制图、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现代分析方法、高分子材料生产工艺学、高分子材料成型机械、高聚物合成技术材料物理性能测试、材料改性、复合材料等。就业方向:材料生产、加工和贸易以及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及大中型企业,包括:电子、建材、化纤、汽车制造、新材料研发等公司,从事生产与管理、材料应用与推广、材料性能设计与营销、新型复合材料研发等工作。

  • 四川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四川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四川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为四川理工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ofScience&Engineering。第三条四川理工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普通高校,学院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自贡市。现有三个校区:汇东校区、营盘校区和邓关校区;一个教学分部:四川理工学院成都美术学院;一个二级学院:四川理工学院成都新华学院(专科);一个联合办学学校: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第五条四川理工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七条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四川理工学院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录取规则和办法第九条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十条四川理工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一条四川理工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能否投挡到我院,我院执行当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以下情况安排专业:(1)一、二志愿同时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分数级差为10分,即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其10分的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2)一、二志愿未同时投档到我院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成绩优先的办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四川理工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四条除外语类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第十九条我院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1、“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2、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813-5505999、5505992(fax)。第二十条我院将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一条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3-5505821。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四川理工学院艺术、体育类招生办法、程序及要求详见每年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四川理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四川理工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校名:四川理工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ofScience&Engineering。  第三条四川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座落在四川省自贡市。现有三个校区:汇东校区、营盘校区和邓关校区;一个教学分部:四川理工学院成都美术学院;一个二级学院:四川理工学院成都新华学院(专科)。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能否投挡我院,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办理。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成绩优先的办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除外语类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学院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四川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suse.edu.cn);  2、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813-5505999、5505678、5505992(fax)。  第二十条学院将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3-5505821。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艺术、体育类招生办法、程序及要求详见当年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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