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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二、校址: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东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西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三、层次:全日制本科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法人法人代表:校长张洪田录取通知书校长签章样式:六、办学条件: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余人,具有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70余人。现有在校生14200余人。七、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八、录取规则: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投档比例要求: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3.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黑龙江省考生以本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外省考生组织艺术专业课加试。对加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投档线,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专业课成绩和统考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相加,相加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对于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建议女生慎重选择。7、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招生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筑类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8、我校自2014年起部分专业试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是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设计类等学科按照大类招生,其他仍按专业招生。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表》。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精神,学院实行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缓)为主体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东区)电话:0451—8802884288028630邮编:150050网址:http://www.hljit.edu.cn

  •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黑龙江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二、校址:学院分东校区、西校区和松北校区三个校区。东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西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三、层次:全日制本科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法人法人代表:校长张洪田录取通知书校长签章样式:六、办学条件: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1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3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4000余人。七、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八、录取规则: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投档比例要求: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3.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考生以本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河北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进行艺术专业课校考。对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投档线,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将专业课校考成绩和文化课统考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相加,相加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对于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建议女生慎重选择。7、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招生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筑类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8、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是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设计学类等学科按照大类招生,其他仍按专业招生。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表》。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精神,学院实行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缓)为主体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东区)电话:0451—8802884288028630邮编:150050网址:http://www.hljit.edu.cn

  •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  二、校址:  学院分东校区、西校区和松北校区三个校区。  东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西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  三、层次:  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法人  法人代表:校长张洪田  录取通知书校长签章样式:  六、办学条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8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0余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700余人。  七、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八、录取规则及有关说明: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及同分考生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同分末段的考生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录取原则是:同分考生,比照小数点后面九位数,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为准,当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遇专业课同分末段,以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决定取舍。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但对于面向艰苦行业就业的专业,建议女生慎重选择。  7、有关专业的特别要求:英语、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招生后按英语考生的外语基础授课,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建筑类要求考生有基本的美术基础。  8、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人才培养项目。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是教育部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起推广的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双方共建中兴ICT学院,合作开展物联网工程专业教育,联合培养物联网、移动通信等领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由合作企业负责推荐就业。新生入学后在计算机类中选拔学生参加该项目。  9、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西伊利诺伊大学合作举办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针对2016年新一届入学的学生,在国内前三年的就读期间必须到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学习一个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前往,学费另行缴纳。以上两个项目学生达到一定条件在第四学年可申请出国学习,毕业后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及外方学士学位。  10、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具体是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设计学类等学科按照大类招生,其他仍按专业招生。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表》。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是4000-6000元/生,艺术专业最高不超9000元/生,中外联合办学国内学费约为每年16500元/生,学费执行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执行。  十一、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精神,学院实行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缓)为主体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东区)  电话:0451—8802884288028630邮编:150050  网址:http://www.hljit.edu.cn

  • 黑龙江工程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黑龙江工程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黑龙江工程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松北校区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秉持“明德求真,知行合一”校训,坚持“应用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地方,面向全国,为交通、测绘、汽车、机电、建筑等行业,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黑龙江工程学院现有17个二级教学院(系、部、中心)、成教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拥有逸夫图书馆、工程文化博物馆、教学实验楼、大学生文体活动中心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0余人,具有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设有53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管、文、理、法、经、艺等学科门类。学校测绘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为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测绘工程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测绘工程、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省级重点专业;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校内外实习基地130余个。学校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中外期刊近1000种。《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测绘工程》、《交通科技与经济》等刊物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黑龙江工程学院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技术合作,与德国、英国、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达成互派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协议;与日本新潟大学开展了合作项目研究;建立了由日本丰田公司授权并提供培训设备的丰田技术培训学校,扩大了与丰田公司技术培训范围;与澳大利亚威斯特公司联合建立了人才培养基地;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开展了国际合作办学。1952年建校以来,先后为国家培养了近8万名毕业生,现遍布全国各地。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不断探索与实践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四个发展观”、“五种质量观”和工程文化教育观等先进办学理念,引领学校始终沿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发展实际,符合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的轨道前行。2010年以来,学校被确立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成员单位、CDIO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院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立项单位。学校是教育部“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校“文化型校园”建设典型。学校被省委省ZF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 黑龙江工程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黑龙江工程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黑龙江工程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黑龙江工程学院所在地:黑龙江黑龙江工程学院学历层次:本科黑龙江工程学院招办电话:0451—88028842、88028630黑龙江工程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电子邮箱: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l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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