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复合材料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工学 门类:农业工程类 专业名称:农业水利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农业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农业水利、水电、水保等部门从事水利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利、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受到水利工程设计方法、科学研究方法及施工与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掌握水利、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农业水上工程学科的相关知识; 2.掌握农业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农业水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乡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 4.了解国内外水利工程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熟悉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学科:力学、水利工程、农业资源利用。 主要课程:水文学、工程力学,水力学、土力学、结构力学、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壤农作学、水利工程施工、灌溉与排水工程学、水资源规划利用与管理、水工建筑物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测量、地质实习、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一般安排30--35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黑龙江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机械电子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理学门类:培养目标:培养能适应社会需求的计算机测控与仪器领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力学、工程制图、机械原理与设计、工程材料及成型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机电装备设计、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应用、机电传动控制、数控技术、液压与气压传动、控制工程基础、工程测试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现场总线技术等。就业方向:可从事公司企业或科研院所等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系统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和开发工作;能从事技术经济分析、质量管理和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 二、校址: 学院分东、西、松北三个校区。 东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西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松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 三、层次: 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条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68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31人,教职工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088人,其中,专任教师759人,具有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2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33人。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2777人、成教学生1316人。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七、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3.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分专业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黑龙江省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文化课达到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江苏省、湖北省、安徽省、辽宁省、江西省、河北省、广东省组织艺术专业加试,加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投档线后,将专业课成绩和统考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相加,相加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用英语授课。 八、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黑龙江工程学院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十、对学生的奖励及资助措施: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精神,学院实行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缓)为主体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东区) 电话:0451—8802884288028630 邮编:150050 网址:http://www.hljit.edu.cn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 二、校址: 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 东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西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三、层次: 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条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2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50余人,教职工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余人,具有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4300余人、成教学生2500余人。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802 二、校址: 学院分东、西两个校区。 东区,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西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3号。 三、层次: 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条件: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性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总占地面积近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学院有教职工1300余人,教职工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50余人,具有正、副教授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70余人。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3900余人、成教学生2800余人。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首页1[2][3]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