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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财务会计类(会计电算化—金融服务中外合作办学)、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9800元;园艺技术、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通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工程造价、工程监理、药学、生物制药技术、中药、食品营养与检测、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每生每年148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3800元。住宿标准:八人间、六人间、四人间,住宿费1200-1800元/学年(以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子商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电子商务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业务培养目标:专业名称:电子商务专业方向: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和现?涛窭砺刍?。?莆招畔⒖蒲Ю砺塾爰际醴椒ǎ?弑甘炝返募扑慊??缬τ媚芰Γ?哂械缱由涛窨??⒂τ媚芰σ约跋执?涛窆芾淼哪芰Γ?茉诠ど獭⒔鹑凇⒎?竦刃幸荡邮碌缱由涛竦目??⒂τ煤凸芾砉ぷ鳎?茉诟骷豆芾聿棵拧⒄??棵糯邮孪喙毓芾砉ぷ鞯母春闲妥?湃瞬拧?br>主要课程: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安全与保密、网络银行与电子支付、网络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应用、VB程序设计、网页设计、网站规划与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客户关系管理、商务软件应用、网络广告、电子商务法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以及相关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就业方向:电子商务网站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网页设计与制作人员;电子商务公司、网络销售公司及工商企业中的信息采集、分析人员;网络营销人员;各类公司、事业单位的基层管理人员.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址设于广东省广州市。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三年制)  四、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749  五、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录取,男女不限。  2、根据省级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4、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5、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则安排相近专业。  6、根据投档顺序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被录取的新生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我院立即寄出录取通知书。  7、考生除了通过省招办公布的电话、网址查询录取结果外,还可以直接向学院查询。  六、退档原则  1、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如发现考生档案、材料弄虚作假,一律退档,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七、毕业发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专业11800元/年,美术类专业128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九、奖贷助学情况:  a)设立新生奖学金;  b)在校期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优秀生奖学金;  c)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  d)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学院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岭南励志班”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提供减免或全免学杂费的学习机会。  f)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g)为鼓励学生成才,学校设有200万创业基金。  十、咨询、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向学院招生办进行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20)82374848、82374846、32052076  传真电话:(020)82373351  电子邮箱:ln_zhaoban@yahoo.com.cn或ln_zhaoban@21cn.net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www.lnc.edu.cn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492号  邮政编码:510663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址设于广东省广州市。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三年制)  四、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749  五、招生计划:  广东省3650个、湖南省20个、湖北省1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10个、福建省10个(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六、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录取,男女不限。  2、根据省级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4、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5、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则安排相近专业。  6、根据投档顺序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被录取的新生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我院立即寄出录取通知书。  7、考生除了通过省招办公布的电话、网址查询录取结果外,还可以直接向学院查询。  七、退档原则:  1、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如发现考生档案、材料弄虚作假,一律退档,并报有关部门查处。  八、毕业发证: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专业12800元/年,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专业13800元/年,艺术、音乐类专业13800元/年;  住宿费:六人间:1400元/年;八人间:1100元/年。(以上住宿费以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十、奖贷助学情况:  a)设立新生奖学金;  b)在校期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优秀生奖学金;  c)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  d)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学院每年拿出100万元设立“岭南励志班”,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提供减免或全免学杂费的学习机会。  f)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g)为鼓励学生成才,学校设有200万创业基金。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向学院招生办进行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020)22305555(6线)  传真电话:(020)82373351  电子邮箱:ln_zhaoban@21cn.net  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网址:www.lnc.edu.cn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492号  邮政编码:510663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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