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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费_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住宿费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费_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住宿费十二、收费标准2015年的学费标准: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107)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的一所公办公安司法普通全日制大专院校,其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公安厅。学院占地800余亩,位于风光秀丽的贵阳市龙洞堡文化教育区,景色优雅,交通便利,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学院现有教学系部(中心)12个,教研室41个,创办有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的理论刊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以及院报《贵州警院报》。专职教师316名中,有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7人、中级职称129人,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刑事技术专家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人为我院客座教授;外请公安政法实战部门的65名业务骨干作为我院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近300部;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近2000篇;获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40个;获国家专利5项;获得贵州省高校唯一的国家精品课程。我院教学、科研、师资力量雄厚,设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省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直属考点,学生在学习专科的同时还可以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完善,有现代化专业射击场三个,游泳池、机动车训练场各一个;建有模拟现场、模拟法庭、计算机、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20余个实验室以及法医活体检验中心和具有司法鉴定权的司法鉴定中心,其中包括我省唯一的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2万多平方米教学综合大楼、7千多平方米图书馆、4万多平方米学生公寓楼,并设有医务所及6500平方米学生食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计划  2009年面向贵州、浙江、湖南、广东、福建、重庆、四川、安徽等8个省招收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火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等5个全日制专科及高职大专学生1200名。详细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见附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  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表类别专 业 名 称学制学费(元/年)计划招生对象生源地普通专科法律事务3年3000690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贵州、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计算机应用技术150防火管理3400200高职大专安全防范技术300080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贵州、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80  三、招生对象:招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的考生要求:身高:男1.68米、女1.58米;身体匀称、五官端正;有散打、搏击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和要求,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填报志愿:填报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删除不要)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火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专科志愿栏填写;填报我院安全防范技术(含特保方向)专业的考生,应在高职志愿栏填写。  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同等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八、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学院党委、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九、学生管理及学历证书的颁发  (一)普通专科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防火管理专业由我院与贵州省消防学校联合办学。学生入学后,在消防学校(贵阳市白云公园旁)就读,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以及省公安厅颁发的《消防安全上岗证》。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高职专业学生入学后,统一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需了解我院招生信息及有关情况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zjgxy.com)的“招生就业”栏目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851—5407159、5400818  联系人:梁老师凌老师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107)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的一所公安司法院校,其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公安厅。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占地800余亩,位于风光秀丽的贵阳市龙洞堡文化教育区,景色优雅,交通便利,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学院现有教学系部(中心)12个,教研室41个,创办有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的理论刊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以及院报《贵州警院报》。专职教师316名中,有正高职称23人、副高职称107人、中级职称133人,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刑事技术专家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人为我院客座教授;外请公安政法实战部门的65名业务骨干作为我院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近300部;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近2000篇;获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40个;获国家专利5项。我院教学、科研、师资力量雄厚,设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省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直属考点,学生在学习专科的同时还可以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完善,有现代化专业射击场三个,游泳池、机动车训练场各一个;建有模拟现场、模拟法庭、计算机、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20余个实验室以及法医活体检验中心和司法鉴定中心,其中包括我省唯一的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2万多平方米教学综合大楼、7千多平方米图书馆、4万多平方米学生公寓楼,并设有医务所及6500平方米学生食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计划  2010年面向贵州、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8个省招收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防火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等4个全日制专科及高职大专学生1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表。  三、招生对象:招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和要求,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填报志愿:填报我院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防火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  六、录取:  (一)院校志愿:按照考生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平行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三)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八、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学院党委、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九、学生管理及学历证书的颁发  (一)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二)防火管理专业由我院与贵州省消防学校联合办学。学生入学后,在消防学校(贵阳市白云公园旁)就读,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以及省公安厅颁发的《消防安全上岗证》。  需了解我院招生信息及相关情况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zjgxy.com)的“招生就业”栏目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851—5407159、5400818  联系人:梁老师凌老师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1招生章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1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107)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政府批准,由原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原贵州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的一所公安司法院校,其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公安厅。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占地800余亩,位于风光秀丽的贵阳市龙洞堡文化教育区,景色优雅,交通便利,为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学院现有教学系部(中心)12个,教研室41个,创办有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称号的理论刊物《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以及院报《贵州警院报》。专职教师316名中,有正高职称23人、副高职称107人、中级职称133人,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安部刑事技术专家及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4人为我院客座教授;外请公安政法实战部门的65名业务骨干作为我院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教材近300部;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近2000篇;获省、部级科研立项课题40个;获国家专利5项。我院教学、科研、师资力量雄厚,设有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省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直属考点,学生在学习专科的同时还可以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学院教学训练设施完善,有现代化专业射击场三个,游泳池、机动车训练场各一个;建有模拟现场、模拟法庭、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20余个实验室以及法医活体检验中心和司法鉴定中心,其中包括我省唯一的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2万多平方米教学综合大楼、7千多平方米图书馆、4万多平方米学生公寓楼,并设有医务所及6500平方米学生食堂及其它配套设施,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招生计划  2011年面向贵州、浙江、安徽、广西、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8个省招收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防火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等7个全日制专科及高职大专学生2800人。  三、招生对象:招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与考试  1.报名: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和要求,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填报志愿:填报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防火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其中,填报安全防范技术及安全防范技术(特保方向)的考生,身高168cm以上。  六、录取:  (一)院校志愿:按照考生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平行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励措施  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八、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接受学院党委、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九、学生管理及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需了解我院招生信息及相关情况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gzjgxy.com)的“招生就业”栏目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851—5407159  联系人:梁老师凌老师

  •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107)二、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制3年。四、学院地址:贵阳市龙洞堡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六、学校主办单位:贵州省公安厅;业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七、招生对象: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为:贵州生源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生的)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其中女生录取比例约占招生计划的15%。非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八、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进一步优化调整我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我省公安队伍的实际需要,今年我校招生计划作了相应调整,2015年学校招生总计划2200,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九、招生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条件: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二)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报考公安专业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痔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是否有明显疤痕、胎记、色素班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以及下蹲是否困难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2.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匀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三)体能条件: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以下表格: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性别男子女子测试项目5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50米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合格标准7"1以内4'05"以内10秒内完成6次以上2.2米以上8"6以内4'以内10秒内完成5次以上1.5米以上十、志愿填报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须在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填报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安全防范技术专业考生,在高职专科志愿栏填写。十一、录取原则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公安类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普通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并按照我院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院的调档线。阅档比例按各高招办规定比例阅档。公安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政审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十二、收费标准2015年的学费标准: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十三、奖、贷学金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十四、学生管理及毕业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人社部发[2015]26号”文件精神,采取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办法录用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其就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凡志愿报考公务员单位的,须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十五、监督机制(一)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日常工作。(二)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项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51-85407159,85407599监督电话:0851-85400182传真:0851-85407599招生网址:www.gzjgxy.cn十七: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5年招生工作,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二0一五年五月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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