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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教育学院学费_河南教育学院住宿费

    河南教育学院学费_河南教育学院住宿费第十八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和住宿费等参见本校的《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 河南教育学院分数线_河南考生_理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河南教育学院分数线_河南考生_理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1--310--理科专科2010--362--理科专科2009--407--理科专科

  • 河南教育学院分数线_河南考生_文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

    河南教育学院分数线_河南考生_文科录取分数线_专科录取年份最高分平均分省控线考生类别录取批次2011--393--文科专科2010--397--文科专科2009--417--文科专科

  • 河南教育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河南教育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教育学院  2.院校在豫招生代码:6311院校部标代码:50699  3.办学性质:公办成人师范类本科高等院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7.办学情况:  河南教育学院是经国家批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5年的河南省教育行政干部学校,1978年定名为河南教育学院。学院自1993年开始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  学院坐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信息快捷,是青年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中文、外语、教育、政治、法律与经济、历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社会人口学、地理、艺术、体育共16个系以及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学院。  我院今年面向河南招生,普通专科招生计划3690个,招生专业有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会计等34个普通专科专业、5个示范性软件类专业和7个对外合作办学专业(含专业方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89人,其中正高50人,副高119人,中级职称284人,外籍教师14人。学院总建筑面积24.8万平方米,能全面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并且拥有功能完善的实验实训基地,初步建成了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数字化校园。学院的新校园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院坚持“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办学目的明确,教育教学手段先进,管理严格,教育质量高。建院以来,学院共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及其他各类人才20多万人,学生遍布河南省各市、县,大多数学生已成为学校的教学骨干及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学院先后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被河南省教育厅授予“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称号,被河南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河南省师资培训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学院又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我院注重对外交流,加强国际横向联合,1995年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创办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HMC语言学院”,2010年更名为国际教育学院。  与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HMC语言学院)项目:该项目学生在我院学习两年,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河南教育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马歇尔大学颁发联合证书,英语课程平均成绩83分以上者,马歇尔大学颁发英语高级语言证书。满足美国马歇尔大学当年入学条件者,可申请赴美国马歇尔大学学习。  与美国约翰逊大学(HJC项目)合作项目:2012年我院与美国约翰逊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高等专科项目。项目学生在河南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习英语、专业基础课程和教学实用技能。项目学生在河南教育学院修满两年所规定的学分后,可参加美国约翰逊大学入学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和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进入美国约翰逊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修满要求学分,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河南教育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约翰逊大学副学士学位。不申请转入美国约翰逊大学的学生,继续在河南教育学院学习一年,修满该专业三年要求的学分,由河南教育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美国约翰逊大学颁发学前教育联合证书。  与韩国草堂大学(HCC项目)合作项目:2012年与韩国草堂大学合作举办“应用韩语”高等专科项目。该项目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韩国草堂大学颁发应用韩语联合证书。符合韩国草堂大学当年入学条件者,可申请赴韩国学习。  二、招生录取  2013年我院面向全省招生。以高考成绩为依据,采取“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完成招生计划。  三、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美术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教育使用河南省音乐统考成绩。要求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省定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奖助学金的发放  学院面向普招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每生每年2500—3500元,平均3000元。单项奖学金分知识竞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发明创造、见义勇为等项,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0元。  五、学生的就业情况  学院特别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职业指导教研室,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创办《就业指导》报,发放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对学生就业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学院每年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不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信息。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服务于学生、服务于社会、有益于学生、有益于社会”为服务宗旨,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就业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中心拥有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洽谈室,可为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招聘会、中小型推介会、招聘面试等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六、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1、设立“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村、镇相关证明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  3、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及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七、毕业证书发放  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河南教育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文苑路北段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9303623(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haie.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0903@163.com  九、附则  1、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 河南教育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河南教育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教育学院  (二)英文译名:HenanInstituteOfEducation  (三)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四)办学类型:成人本科  (五)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六)学校国标代码:50699  (七)办学情况:  河南教育学院是经国家批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成人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已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自1993年开始招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  学校坐落在“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环境氛围优雅,信息渠道丰富,是青年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长期以来,学校坚持立足基础教育,服务基层,走内涵发展和特色办学道路,逐步形成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并重,普通和成人教育并举,职前和职后教育一体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学院、文学院、经济与法律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系、信息技术系、生命科学系、社会人口学系、地理系、体育系;思政教研部、公共外语教研部、职业指导教研部等12个二级学院、5个系、3个教研部。  第三条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  第四条办学条件:学校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面积近千亩。现代化的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学子们提供了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93人,其中正高61人,副高131人,中级职称271人,外籍教师9人。近几年,学校全面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并且拥有功能完善的实验实训基地,初步建成了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数字化校园。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设立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八条河南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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