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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全称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0,各省(市、区)学生填报我院志愿代码详见当年各省(市、区)招生专刊。  第二条: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高职)学院。荆州校区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沙路21号。武汉校区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协子河1号。  第三条: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入学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  第七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八条: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九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进一步加强与高级中学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的联系,并在有关中学建立生源基地。对生源基地的毕业生,经所在中学的校长和班主任推荐后,当地招生部门同意,学院可以优先录取。  第三章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十一条:学院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年4000元,文科类专业学费38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500元至800元,分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特困生学费减免与生活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达到当地省(市、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800元;凡达到当地省(市、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  第四章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升学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院多条途径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毕业生具有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适应性较强等特点。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第十六条:学院毕业生可专科升本科:(1)学院根据湖北省“专升本”招生政策,学院专科毕业生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可升入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习;(2)学院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办学,开展了网络本科教育,学生参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组织的入学考试,可录取到中国地质大学网络学院本科学习;(3)学院与三峡大学、长江大学联合办学,开展自学考试教育,学生参加“专本套读”的自学考试,获得本科文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学院网址:http://www.hbgt.com.cn  电子邮箱:zhaosb@hbgt.com.cnhbgt_zsb@163.com  联系电话:(0716)8257957(带传真)(0716)8269295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院。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全称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0,各省(市、区)学生填报我院志愿代码详见当年各省(市、区)招生专刊。  第二条: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高职)学校。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协子河1号。(荆州校区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沙路21号)  第三条: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入学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  第七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八条: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九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对生源基地的毕业生,经所在中学的校长和班主任推荐后,当地招生部门同意,学院可以优先录取。  第三章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十一条:学院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学年40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分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特困生学费减免与生活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达到当地省(市、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800元;凡达到当地省(市、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  第四章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升学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院多条途径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毕业生具有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适应性较强等特点。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第十六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学院网址:http://www.hbgt.com.cn  电子邮箱:hbgtzsb@163.com  联系电话:(0716)8257957(带传真)(0716)8269295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院。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全称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0,各省(市、区)学生填报我院志愿代码详见当年各省(市、区)招生专刊。  第二条: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高职)学校。学院地址:武汉市汉南区育才路399号。  第三条: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入学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第七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八条: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九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对生源基地的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校长和班主任推荐后,学院优先录取。  第三章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十一条:学院普通文理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年4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52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分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特困生学费减免与生活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达到当地省(市、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凡达到当地省(市、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  第四章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院多条途径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毕业生具有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适应性较强等特点。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院。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学院全称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800,各省(市、区)学生填报我院志愿代码详见当年各省(市、区)招生专刊。  第二条:学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高职)学校。学院地址:武汉市汉南区育才路397号。  第三条: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市、区)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院入学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专业的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第七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八条: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予以承认。  第九条: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条:对生源基地的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校长和班主任推荐后,学院优先录取。  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十一条:学院普通文理类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年4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52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分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特困生学费减免与生活补贴、临时性困难补助、提供助学岗位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学院设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达到当地省(市、区)二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1000元;凡达到当地省(市、区)一本分数线的考生奖励2000元。  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学院多条途径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毕业生具有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适应性较强等特点。  第十六条: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  附则  第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土资源行业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学院已形成以国土资源、地质矿产、地质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土地规划与管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软件技术、新能源应用为特色,理、工、文、艺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设有11个二级院系,51个高职专业和方向。建校35年来,学院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全国国土资源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被誉为“全国国土资源行业高级技能人才的摇篮”。  优越的地理位置  学院位于国家级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风景秀丽的马影河畔,紧邻欧洲风情小镇,毗邻待建的法国马赛大学,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办学条件得天独厚。  一流的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有一批在教学、生产、科研中成绩突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3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3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2人,博士12人,硕士155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2人,注册测绘工程师5人,注册会计师1人;教授、副教授95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楚天技能名师3人,“双师型”教师122人。近几年来,我院教师共编撰出版教材126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0多篇;承担国家、省级教科研、生产项目60个。  上乘的教学质量  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理念,视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始终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行的“双证书”模式,秉承以“订单培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项目带动”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做到因材施教、学以致用。  充分的就业保障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与千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涉及国土资源、地质矿产、建筑施工、测绘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交通与汽车产业、新能源、冶金建材、煤炭工业、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机械电子、电气自动化、珠宝鉴定与营销、电子商务、旅游酒店、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物业管理等行业、部门和领域。学院毕业生以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备受用人单位称赞,几年来,《中国教育报》、《国土资源报》、《楚天都市报》、《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多次予以报道,毕业生供不应求。  独特的办学亮点  国土资源与地矿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我院是国内少有、湖北省唯一一所国土资源类高职院校,具有鲜明的行业办学优势;全国国土资源、地矿系统单位是学院实习就业基地;九省通衢的武汉市经济开发区内聚集了46家500强企业在内的14000余家中外企业,区位优势明显,就业前景广阔。  完善的教学设备  校区占地面积512亩,总建筑面积25.6万平方米。宜昌、崇阳、湖北地质矿产勘查局所属单位的校外实习基地面积560亩,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126个,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65个,实验实习仪器、产教结合生产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50万册,报刊杂志5000种。  继续深造直通车  学生在校期间主修我院实用技能型专业知识,毕业后除颁发国家统招专科文凭外,可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湖北省属高校就读本科;可套读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重点高校本科文凭,同期获得双证书;学院与韩国、加拿大等国家普通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可升入相关大学就读本科或研究生。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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