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费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住宿费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学费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住宿费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广告设计与制作:6000元/学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方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 2014年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4年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3694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邮编:030031)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投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并要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4、高考享受政策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5、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  1、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  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  消入学资格。  2、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4、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四、联系方式  电话:(0351)5691288  传真:(0351)5691388  网址:http://www.sxibs.com/  电子信箱:www5691288@163.com

  •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3.办学性质:公办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办学形式:全日制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7.学院代码:13694二、录取规则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市规定执行。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广告设计与制作、会展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图形图像制作、国际贸易实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方向)、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商务管理(拍卖与典当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四、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五、联系方式电话:(0351)5691288传真:(0351)5691463网址:http://www.sxibs.com/电子信箱:www5691288@163.com

  •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4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3694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文化课达线,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有关省市规定执行。  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12.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郝永新职务:院长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广告设计与制作:6000元/学年;  报关与国际货运、会计(涉外会计方向)、国际商务专业:52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方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商务管理(商务文秘方向)、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校址:山西省经贸学校)、商务英语专业:4000元/学年。  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51)5691288  传真:(0351)5691463  网址:http://www.sxibs.com/  电子信箱:www5691288@163.com  院长签字:

  •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就业方向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就业前景_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就业方向  山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坚持“市场导向,ZF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人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  1、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择业期限为两年。毕业时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省教育厅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持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山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毕业生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含省外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签发注明“待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将其介绍回生源市地、县(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也可在两年内将档案、户口手续保留在学校(需与学校签订有关协议),择业期内联系到接收单位的,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办理有关就业报到手续,档案和户口关系随转。择业期满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户口、档案手续转回毕业生家庭所在地,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2、省际互培毕业生面向生源所在省、市就业。  3、结业生,即因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没有达到培养目标而没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如有单位接收,也可参照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但要在报到证上注明是结业生。  4、毕业前经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有疾病的毕业生,暂不办理报到手续,回家休养。一年以内病愈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内未病愈的,将其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病愈后自谋职业。  5、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工作,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去就业。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后,其档案由签署接收意见的托管单位或当地ZF指定的部门负责管理。如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毕业生户口可迁入单位集体户;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的,户口关系可落在单位所在地的亲属家。  6、积极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工作。对去西部工作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  7、因单位发生变化而难以接收或介绍回生源所在县(区)后,安排有困难的毕业生(定向毕业生除外),如本人又联系到其它接收单位,可由学校上报省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