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 天津职业大学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天津职业大学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1032(国标)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职业大学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市属普通高校。1978年建校,前身是从事本科教育的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底,更名为天津职业大学。1997年至2015年,学校连续四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教育部、天津市政府联合授予“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位于北辰科技园区,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3000人,专任教师53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生活便利。职业氛围突出,设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5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49亿元,生均逾2.1万元,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78个。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家计划招生。多年来,学校就业工作屡获教育部、天津市表彰。学校通过广泛校企合作,与天津市多个区域、行业机构、重点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滨海新区、保税区、高新区,民政局、地铁、北京铁路局、航空机电、航天长征火箭、大众集团、中石油、南车、钢铁集团及众多世界500强企业等。就业率始终保持天津高校前列,达97%以上。2009年被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2013年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就业优秀组织高校”。2015年被评为首批“天津市众创空间”。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均为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执行第十五条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二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十五条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3.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天津职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类进行培养,第二学年结合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培养。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覆盖面达30%的奖学金和20%的助学金;同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提供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职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天津职业大学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大学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tc.edu.cn  电话:400-022-1978022-60586049  微信公众号: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咨询  QQ:1918-588-5881919-588-588  邮箱:zx60586049@163.com

  • 天津职业大学_天津职业大学就业前景_天津职业大学就业方向

    天津职业大学_天津职业大学就业前景_天津职业大学就业方向建校以来,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000多名合格毕业生,用人单位给予了充分肯定,称赞职业大学学生“上岗快、留得住、素质高”。多年来学校始终重视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天津市高校的前列。与天钢集团、天铁集团、天津钢管公司、天津地铁公司、天士力集团、农业银行、喜来登酒店、三星集团、天津眼科医院、摩托罗拉、津滨轻轨、渤海石油、航天科工集团八三五八研究所等许多大型国有、三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用人关系并和天铁集团、天钢集团、天津地铁总公司、三星高新电机等单位进行订单式培养,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 天津职业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天津职业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 天津职业大学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天津职业大学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天津职业大学院校类型:综合类天津职业大学所在地:天津天津职业大学学历层次:专科天津职业大学招办电话:022-60586049天津职业大学通讯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志成路七号天津职业大学电子邮箱:tjtczhaosheng@gmail.com天津职业大学招生网址:http://www.tjtc.edu.cn/

  • 2015年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及录取查询时间_优势专业排名

      天津职业大学:各省高考分数及录取分数线都已经公布,家长和考生都在积极的寻找天津职业大学的相关院校信息,比如说天津职业大学么样怎么样啦,天津职业大学都有什么专业,天津职业大学怎么样排名是多少。让我们来看看天津职业大学怎么样的有关信息吧~如果你成绩不理想或者是高考落榜,不知道填报那个学校或者不知道怎么办,小编推荐你查看一片(2015年高考低分怎么选择学校高考落榜后怎么办?)  天津职业大学简介  天津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全国接受世界银行贷款的17所院校之一,也是天津市最早举办高职教育和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1997年至今,学校连续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届当选为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2002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天津市唯一的“全国高职高专示范性学校重点建设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之一,2009年10月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并获得教育部500万专项资金奖励。2007年学校获得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2009年被教育部和天津市ZF确立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专业专业名称隶属院系旅游英语国际交流学院商务英语国际交流学院商务日语国际交流学院市场营销(BTEC)国际交流学院酒店管理(BTEC)国际交流学院应用韩语国际交流学院酒店管理国际交流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工程学院服装艺术设计艺术工程学院产品造型设计艺术工程学院装潢艺术设计艺术工程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工程学院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管理系文秘社会管理系法律事务社会管理系文秘(速录文秘)社会管理系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工程系印刷技术印刷工程系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工程系环境监测与评价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安全技术管理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业分析与检验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制药技术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计电算化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物流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造价经济与管理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汽车电子技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眼视光技术(视光眼镜技术)视光工程系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视光工程系  2015年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  每个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是根据投档人数按照高考分数和报考专业从高往低录取,最后一个录取的学生成绩即为本校本年度录取分数线。所以说2015年天津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需要等到今年录取完毕才能知晓。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