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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91),成立于1951年8月,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云南省属重点大学,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校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学校实行一校两区多点办学,在昆明拥有莲华校区、雨花校区(呈贡区雨花片区三号),在玉溪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丽江市等拥有多个合作办学点。    第三条 云南民族大学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对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云南省招生若需征集志愿时,二本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只征集少数民族考生。    第九条 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若同等分数的均为少数民族考生,则优先录取与招生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十条 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新疆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一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方向)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语口试合格,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除藏语方向)须参加我校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合格,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藏语方向)只招收参加藏文加试的藏族考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须参加专业考试合格外,其它专业均不作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我校除外语类专业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外(日语专业外语语种也可为日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教学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列全省前三名(或列我校单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文化考试成绩未上线者,可按规定向省级招生部门申请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七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入学    第十八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云南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一条 云南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34号;邮编:650031;联系电话(传真):(0871)65172133;申诉电话:(0871)65911117;学校网址:www.ynni.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云南民族大学重点实验室

        

  • 云南民族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宿舍情况为:          1、普通宿舍 400-450元/学年          2、学生公寓 四人间:1200元/年 六人间:800元/年                    咨询部门:学校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宿舍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71-65913135(雨花),0871-65134461(莲华)                     食堂      学校各校区均设有综合食堂和清真食堂,能提供品种丰富的大众菜肴及食品,口味众多,价格合理。餐厅内五彩的快餐桌椅、窗明几净,刷(磁)卡代替了现金与饭票。           平均伙食标准     更多情况可查看云南民族大学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202.203.144.4/houqing/     

  • 云南民族大学就业状况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0%左右。目前主要就业单位是教育系统、各级党政机关、公安系统、解放军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及其它企事业单位。此外,每年还有不少硕士研究生考入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攻读博士,本科毕业生考取了我校及其他省内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深造,专科生通过“专升本“考试考入省内各本科院校学习。2007年我校有2783名各层次学生毕业(研究生280、本科生1905人、专科生598人),目前就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也热忱欢迎用人单位到我校选拔录用优秀毕业生。

  • 云南民族大学--学校简介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中国昆明,创建于1951年8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也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国家新增博士授权规划建设单位。      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十分关心重视云南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接见过我校师生代表,周恩来、彭德怀、陈毅、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李岚清、李铁映等亲临学校视察,关心各族师生的成长进步,直接过问学校的建设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学校创建之初即任命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周保中将军、张冲将军及王连芳等为首任正副院长,并在学校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给予各方面的关心、支持。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云南民族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层次丰富、办学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大学。设有1个联合博士点,5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57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共9个学科门类。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外国留学生等多种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在校本科学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来自十余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100多人,此外,还有成人教育学生14000多人。现有20个院(部):哲学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南亚语言文化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部、马列部等,1个省属研究机构——云南省民族研究所,1个馆藏文物近20000件的民族博物馆,另有42个校属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东盟语言文化人才培养基地。      建校50多年来,云南民族大学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现有土地面积2170多亩。校舍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8500万元,图书馆资料20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500台,语音室座位1500个,多媒体教室座位5000个。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其中教授150余人,副教授300余人。著名民族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学家马曜教授,著名民族学和考古学家汪宁生教授,著名史学家谢本书教授,中国近现代史著名专家张建国教授等一批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诸学科的专家学者享誉国内外。学校长期聘请外籍专家任教,并先后聘请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韩国汉城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的100多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云南民族大学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是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语言文学、东南亚语言文化、化学(民族药)等学科,特别是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建设和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是我国重要的民族学研究基地,曾多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科研奖和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近年来,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研究”、“语言学研究基地”、“滇西北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行动计划”、“湿法高纯魔芋精粉及葡甘聚糖复配胶生产中试应用研究”等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外委托的国际投资研究课题、云南省科委攻关项目等。先后承办了“第34届国际汉藏语学术会议”、“经济全球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发展国际学术会议”、“教育部第四届社会文化人类学学术研讨会暨高级研讨班”等重大学术会议。举办有《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和自然科学版,哲社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三十佳社科学报、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自然科学版的影响因子在云南同类刊物中排第二。举办有大型不定期刊物《民族学报》,在全国和世界的文化人类学研究中有着重要影响。      云南民族大学作为国家和云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扩大对外文化、学术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以来,全世界各大洲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元首、政要、专家、学者和国际友人2万多人次到校访问参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越南胡志明主席、缅甸国家恢复法律秩序委员会主席丹瑞大将、泰国公主诗琳通、摩尔多瓦总统沃罗宁等曾访问过云南民族大学,并给予良好评价。云南民族大学还是云南省最早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可招收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还是对外汉语教育的重要单位。先后与美国、挪威、日本、韩国等10多个国家的46所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并与韩国大真大学、泰国东方大学等国外高校互相承认学分、互相承认学历证书。      学校贡献突出。半个多世纪以来,云南民族大学累计向社会培养输送了6万名领导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的大学毕业生中,许多民族的第一代学士、硕士、博士、专家、学者就是由我校培养造就或从我校毕业起步的。在云南的16个州市中,8个自治州主要领导干部多数毕业于我校。云南129个县特别是29个民族自治县中的领导有相当多领导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芬芳55年,辉煌半世纪。云南民族大学已成为中国特别是西南各民族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摇篮、研究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重要基地、云南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特别是“直接过渡”、“和平改革”、《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中国历史大辞典•民族卷》、《中华文化通史•第三卷》等许多优秀理论成果,不仅为党和政府制定民族政策、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为民族理论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1999年和2005年,学校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2006年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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