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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学院招生简章

        赤峰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包括物理学,该专业不招收调剂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区内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原艺术设计)以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音乐学、音乐表演及学前教育(不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课改项目)专业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自行组织的区外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学(学前教育方向)、学前教育)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方可报考;我校在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招生承认其本省相应专业联考成绩。      5、艺术类除音乐学(学前教育方向)和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外,其他专业都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由高到低录取。      6、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7、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或日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测试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高智能移动开发方向)和会计学(金融服务与理财方向)分别是赤峰学院与安博教育集团、青岛软件园和东方财富网联合培养项目,新生入校后签三方(校、企、学生)就业协议,90%以上合格毕业生全部对口就业。      十、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 、护理学类(护理及美容方向)、地理科学类(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是我校与韩国湖南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护理专业(口腔护理、专科)是我校与英国科特布里奇学院合作办学项目。      十一、国家留学基金委ISEC项目通过开办国际化本科教学改革实验班的形式实施,开设土木工程、学前教育(非艺术类)、音乐表演三个本科二批专业,学制四年。      十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三、学校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十四、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十五、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 系 人:刘祎夫 王金香       联系电话:0476—8300202 8300205       传 真: 0476-8300206                                              赤峰学院                                       2013年4月16日    

  • 赤峰学院重点实验室

        

  • 赤峰学院食宿条件

        

  • 赤峰学院就业状况

        学院突出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着力构建“厚基础、重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考研率、就业率稳步攀升,就业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教育厅的表彰。

  • 赤峰学院--学校简介

        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具有40多年办学历史、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赤峰卫生学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赤峰艺术旅游学校并入赤峰学院。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          学校占地面积780亩,规划占地面积1800亩,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9亿元。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计算机中心、数字化校园网、体育馆、多功能厅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86.7万册,电子图书30.9万册,综合性全文数据库7个,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成员馆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成员馆。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完善,内设党务、行政、教辅、后勤等机构26个,设有蒙古文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共24个教学院、部。专业设置涵盖文学、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开设42个本科专业和60个高职高专专业,拥有“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点,部分专业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9511人,成人教育学生6721人。学校设有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三个附属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37人,其中教授110人,副教授3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0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111”人才工程人选1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赤峰市“十百千学术技术带头人” 4人。          学校坚持区域性大学的办学理念和定位,大力培育具有区域和民族特色的学科和专业,形成了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体系,其中专门史是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历史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教育、生物科学、蒙古语言文学、物理学、护理等8个专业是自治区级品牌专业,蒙古语修辞学、口腔修复学、电磁学等11门课程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          学校突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着力构建“厚基础、重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考研率、就业率稳步攀升,就业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教育厅的表彰。          学校科研氛围浓厚。“十一五”期间,学校教师主持完成科研项目199项,其中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114项。有127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奖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16篇,其中刊登在国家级核心期刊447篇,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92篇,出版学术专著44部,教材、译著、工具书等270部。学校现有“红山文化研究院”、“契丹辽文化研究院”、“蒙古学研究中心”、“旅游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所”、“ 环境与发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16个,拥有“红山文化暨契丹辽文化研究基地”、“内蒙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两个自治区级社科研究基地。红山文化和契丹辽文化研究在全国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学校大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韩国、蒙古国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蒙古国、韩国、加纳等国家的留学生在我校深造。          “十二五”期间,学校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厚德敬业、务实创新”的大学精神,以育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坚持开门开放开明办学,主动融入赤峰,服务地方,突出特色,转型发展,着力建设内蒙古中东部地区重要的人才高地和科技文化创新基地,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综合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迅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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