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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考古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赤峰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考古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历史学  门类:历史学类  专业名称:考古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考古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能在考古、文物、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实际工作的考古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考古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了解考古学的多学科交叉发展趋势和世界考古学发展概况,熟悉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历史、研究现状;在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文物学理论、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古代汉语、史料学、地理学、第四纪环境学、古人类学等方面受到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考古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方法与技能;  2.能够从事田野考古发掘、整理及编写考古报告;  3.掌握博物馆管理技能;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5.了解国内外考古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  6.具有从事考古学及历史学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干学科:历史学  主要课程:中国通史、世界上古史、中国考古学、考古学导论、旧石器时代考古、新石器时代考古、夏商周考古、战国秦汉考古、三国两晋南北朝考古、隋唐考古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实习安排3--5个月。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 赤峰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分省招生人数:序号省份人数(人)培养层次备注本(人)专(人)1内蒙古自治区21921887305其中蒙语授课260人(本科220人、专科40人)2四川省553黑龙江省10104河南省10105山东省65656江西省10107安徽省31318河北省35359吉林省5510湖南省111111辽宁省8812青海省33总计23852080305  八、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但不录取调剂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除专业执行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测试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我校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美术学、艺术设计五个专业录取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学前教育专业则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均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9、化学教育(煤化工方向)专业学生毕业后在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的克什克腾旗煤制天然气、锡林郭勒盟煤制烯烃项目就业。要求男生身高达到165公分,体重不小于50公斤;女生身高达到160公分,体重不小于40公斤,无传染性疾病。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1、学校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九、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十、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系人:王金香  联系电话:0476-2205812

  • 赤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分省招生人数:序号省份人数(人)培养层次备注本(人)专(人)1内蒙古自治区23992107292其中蒙语授课290人(本科250人、专科40人)2四川省553黑龙江省131034河南省151055山东省35356江西省10107安徽省46468河北省36369吉林省5510湖南省101011辽宁省4413山西省8814陕西省4415宁夏回族自治区5516甘肃省5517湖北省55总计26052300305  八、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但不录取调剂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除专业执行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测试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区内考生,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及区外的艺术设计、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我校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除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其他专业录取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各专业录取时均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0、学校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九、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十、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系人:王金香  联系电话:0476-2205812  传真电话:0476-2205865

  • 赤峰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八、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7、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测试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区内考生,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及区外的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我校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除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其他专业录取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各专业录取时均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0、学校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九、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我校与韩国湖南大学联合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暂定每人每年18000元,实际收费按审批后标准收取。  4、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十、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系人:王金香  联系电话:0476-2205812  传真电话:0476-2205865  赤峰学院  2011年4月14日

  • 赤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赤峰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赤峰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赤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赤峰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38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四、学校网址:http://www.cfxy.cn  五、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录取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包括物理学,该专业不招收调剂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区内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成绩以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我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区内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区外的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方可报考;我校在没有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招生承认其本省相应专业联考成绩。  艺术类除学前教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外,其他专业都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由高到低录取。  5、我校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以英语或日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8、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测试外,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我院同意并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10、学校严明纪律,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九、美术学(巴林石雕刻方向)是赤峰学院与巴林右旗巴林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科右中旗金宏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培养项目,新生入校后签三方(校、企、学生)就业协议,合格毕业生全部到上述三个公司对口就业,原则上要求必须在上述公司工作满两年。  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是赤峰学院与安博教育集团联合培养项目,新生入校后签三方(校、企、学生)就业协议,合格毕业生全部对口就业。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是我校与韩国湖南大学合作办学项目。  十二、收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办理贷款。  十三、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西段  联系人:王金香刘祎夫  联系电话:0476-22058122205702  传真:0476-2205865  赤峰学院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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