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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高招生章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220;南宁校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平果校区地址:平果县大学路6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四条面向广西、陕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江西等15个省市招生,最终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缴,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具体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顺序志愿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控制在110%以内。  2.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以广西及有关省(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为准,本校不另外安排术科考试,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5.对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本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6.外语语种:英语。  7.身体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使毕业后能顺利办理教师资格证,报考本校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3875px、女生身高不低于3750px。建议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本校师范专业;报考美术类考生不能有色弱、色盲。  8.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二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批准逾期5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不作特别说明的新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五条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奖、勤、贷、补、减、免”助学体系。特困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勤工俭学和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确保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可通过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高考录取信息渠道,或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585188,5869751(兼传真),5848693。  招生咨询QQ:232910327。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编:530022。  网址:http://www.gxyesf.com。  邮箱:2842337881@qq.com。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教育厅领导。学校位于美丽的中国绿城—南宁市,坐落在繁华的南宁市民族大道中段,校内风景优美、建筑整然、琴韵悠扬,是南疆师范的明珠。建校50多年以来,形成了相当的办学规模,具备了良好的办学条件,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不论在培养学前教育师资还是艺术类人才上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2005年在广西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学校获得了优秀等级的优异成绩,成为广西培养学前教育及小学艺术教育师资的主要培养基地。学校先后获得南宁市、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学校、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还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为基础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学校”,在区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学校设教育系、艺术系、语音文学系、公共基础部((社科部)、继续教育部等5个系(部)。2009年开设舞蹈表演、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体育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等8个专业。学校拥有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有4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9%,硕士以上学历教师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8.9%。学校还聘请了5位著名大学的教授为客座教授。学校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画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以及各种琴房。还有容纳1300个座位的礼堂,配备了专业化的舞台演出设备,满足了学校艺术教学和大型演出的需求。校内建有塑胶地板的田径场、篮球场和室内体育馆,为体育教学和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学校在区内外有几十个实习基地,能满足各专业教育见、实习的需要。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培养“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多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职业态度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尤其是舞蹈、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他们以较高的艺术专业水平和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成为就业市场上的宠儿。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地域由广西各地扩展到全国各地,并长期向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输送毕业生,德国、加拿大等国也慕名到我校招聘人才。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有歌舞团、电视台、文化艺术机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等。  学校为学生和社会青年铺设求学深造立交桥,与本科院校合作举办本科函授。学校还与新加坡智源教育学院等国外大学合作办学,不少学生通过这一渠道实现了到国外求学和就业的梦想。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还建立“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特困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勤工助学和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2009年面向广西各地市招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校类型:师范类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在地:广西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历层次:专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办电话:0771-5869751(兼传真),5848693,5867499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zsjyc751@163.com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gxyesf.com/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学前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学前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介绍:学前教育专业是我校的重点专业,也是我校办学历史最长的专业,在广西幼教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建校以来,本专业已为全国各地乃至东盟国家培养出的大批学前教育人才,已成为当地幼教战线的骨干力量。如今本专业已以全区各级示范幼儿园为坚强后盾,建立起了全区一流的学前教育实训基地。我校学前教育教研室还拥有一支毕业于全国一流师范院校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共有16人名教师,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占比例达65%,高级讲师(副教授)占比例达54%,有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并承担着全区幼儿教师的在职培训教学工作。本专业教师在全国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了大批论文,出版了数十本专业教材和著作,承担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级及省级的多项重点科研项目,承担着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承担着全区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在职培训教学任务和自治区幼教园丁工程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在全区幼儿园园本教研中起引领作用。目前,本专业正在打造自治区级、国家级的优秀教学团队和高品质的双师队伍。  专业培养目标: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教育技能专长的高素质应用型学前教育大学专科水平的幼儿园骨干教师为目标。  专业核心能力:具有运用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设计与组织学前儿童教育活动的能力;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科研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学前卫生与保育教程、学前儿童心理与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园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领域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科研基础、学前课程理论与实践、学前游戏理论与实践、教师口语、儿童文学、舞蹈、美术、琴法、现代教育信息与技术。  就业方向:幼儿园教师、小学学前班教师、0-3岁早期教育机构教师、学前教育科研人员、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家庭教育指导人员、幼教大众传媒策划与创作人员、与学前儿童相关企业的设计制作与营销人员、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美术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专业介绍_美术教育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专业介绍:我校自2000年就已开办美术教育专业,目前有美术专业教师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拥有研究生学历3人,在读在职研究生1人,分别毕业于全国各地著名艺术院校。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经常参加国家级及省级大型美展,多次获奖。2005年由我校牵头,以我校教师为主与全国多所幼儿师范学校共同编写了全国幼儿师范大学专科教育教科书(三册),由广西美术出版社出版。多年来,本专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追求专业教学质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专业水平及教学实践能力都较高。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的美术作品比赛多次获得好名次,不少学生作品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能很快胜任岗位要求,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需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美术理论知识及较为扎实的美术基本技能,掌握小学、学前美术教学法的小学、学前美术教师。  专业核心能力:  1.掌握运用素描塑造形象的能力。  2.掌握运用水彩、水粉技法表现对象的能力。  3.掌握儿童画、中国画、装饰画、手工制作的基本表现技法。  4.掌握基础图案、版式设计、环境创设的基本表现技法。  5.掌握电脑美术的技能。  6.掌握小学或幼儿园美术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和实施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素描、水彩、水粉、儿童画、中国画、装饰画、手工制作、版式设计、环境创设、电脑美术、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小学或幼儿园美术教学法。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小学或幼儿园从事美术教育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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