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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理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U1][CU2][CU3]》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监察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理工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819第五条学校地址:松山湖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3808;莞城校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51号,邮政编码:523106。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处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十六条学校在广东省内本科层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专业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本科批次,其他各类专业的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批次。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校与东莞市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合作开展粤台联合培养项目,共建粤台产业科技学院,设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设计、跨境电商)、经济与金融、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精密制造)、自动化五个专业。专业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批次。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0%投档,视生源情况而定,最高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体育类、音乐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三条在省外招生中,音乐学(音乐教育)招收音乐类联考的考生;音乐学(舞蹈)招收舞蹈类联考的考生。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东莞理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东莞理工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东莞理工学院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建院,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院长。  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东莞市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第十二位、全国地级市第一位,是“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之一。东莞市雄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学院办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面积1500亩,座落在科技与山水共一色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是一座花园式、现代化的校园;莞城校区面积320多亩,交通便利,湖光山色,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目前设有13个系(院、部)、20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创办了按新机制运作的本科独立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现有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10062人。  学院师资队伍精干,人才荟萃。在专任教师队伍中,55.2%以上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或者是出国留学、进修人员;38.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聘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热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徐建中院士为双聘院士,聘请了世界著名数学家、菲尔斯数学奖获得者丘成桐博士等国内外一批著名的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院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在一年一度的校园科技文化巡礼活动中,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项品牌活动蓬勃开展,为展示大学生风采、培养其创新精神提供了广袤的沃土,深受广大同学的喜爱。暑期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还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奖励,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院坚持走创新之路、走特色之路、走质量办学之路、走科学管理之路,立足东莞,面向广东,紧密围绕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依托东莞社会经济资源丰富和现代制造业名城的优势,努力建设成为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地方院校。  发展中的东莞理工学院正朝着建设成为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中心,原创性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的苗圃,成为一所具有创新特色的名牌地方学院的目标奋进!

  • 东莞理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东莞理工学院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东莞理工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东莞理工学院所在地: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学历层次:本科东莞理工学院招办电话:0769-22861919,22861918东莞理工学院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电子邮箱:zsjy@dgut.edu.cn东莞理工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dgut.edu.cn

  • 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招聘博士

    东莞理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招聘博士,具体见图,另外,工商管理学院将于本周六(2015年11月14日)参加东北五校2016届毕业生冬季大型供需见面会(大连理工大学),欢迎博士、教授前来洽谈。联系qq:286285155,邮箱:286285155@qq.com(感兴趣者可将个人简历发到该邮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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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理工学院最新的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谁有啊?最好也有科研奖励信息。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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