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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招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山东大学(10422)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的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2-3专业(类)志愿、第3-4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山东大学(威海)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非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特殊说明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学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A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除自主选拔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山东大学(威海)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    第二十八条 除外语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大学期间逐渐增加用英语讲授的课程。     第二十九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 山东大学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山东大学10422,山东大学(威海)1942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 校址:山东大学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威海)位于山东省威海市。     第九条 人才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造就社会精英和国家栋梁。    第十条 办学特点: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其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学校规模宏大,实力雄厚。各类全日制学生达6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41437人,研究生16034人,留学生1737人。学校汇聚了一批杰出人才,共有教授1107人,博士生导师907人。其中,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Peter Grünberg教授加盟山东大学,受聘为特聘教授;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莫言教授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山东大学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本科生和研究生层次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专业学位博士点、硕士点30个,本科专业1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形成了结构完整、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山东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8364345)。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2014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10000人(含威海校区3500人)。     第十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和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     第十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一般按照不超过我校在省份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按105%左右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 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统一录取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招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二十一条 山东大学实行按大类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山东大学(10422)以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级差”的原则进行,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2-3专业(类)志愿、第3-4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山东大学(威海)专业(类)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非第一学校志愿调档的考生,专业(类)分配在缺额专业(类)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有特殊说明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学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A及以上,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和获得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以上三类考生的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4C1合格。分专业录取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专业分配原则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除自主选拔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送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类、体育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山东大学(威海)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一本线上招生。    第二十八条 除外语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大学期间逐渐增加用英语讲授的课程。     第二十九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国防生按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山东大学(威海)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wh.sdu.edu.cn;电话:0631-5688282、5688902;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邮政编码:26420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 山东大学重点实验室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推广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8个,国家“111创新引智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另有大批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山东大学食宿条件

          学校现有16 个学生食堂和6 个教工食堂,食堂总建筑面积68750平方米,餐位14367 个,学生人均食堂建筑面积为1.59 平方米,学生人数与就餐餐位比为3:1。餐厅内提供多种规格、多种形式的餐饮服务,各校区均设有完全穆斯林厨工服务的清真餐厅或窗口,基本能够满足不同地域不同饮食习惯学生的需要。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公益性非营利的原则,对所有学生食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通过了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高等学校伙食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学生伙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学生食堂管理示范单位”、“山东省食品安全诚信承诺单位”。

  • 山东大学就业状况

          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在90% 左右,每年数千山大学子在梦想开始的地方踏上新的征途。2011 年我校共有本科毕业生6894 人,截至2011 年12 月底,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4.84%,其中,考取研究生和出国毕业生共计2667 人,占毕业生人数的38.7%,考研去向90% 以上集中在中科院等国家重点科研单位或“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在落实单位的毕业生中,就业单位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部队、医疗卫生行业以及金融、电子电信、能源、交通等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流向分布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所占比重分别为 79.78%、9.55%、10.67%。

AB
CD
ABCDEFGHIJKLMNOPQISTUVW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