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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奖学金设立目标及标准1、“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面向诚实守信、热爱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和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2、每年奖励名额约为10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发放。3、鼓励学院(系)配套奖励名额,配套名额获奖者可纳入学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详细见附件

  •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0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大学2014年7月11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起实行。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第五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出现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不能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人才培养项目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生10000元/学年,硕士生8000元/学年,按照学制年限奖励。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它研究生国家及学校奖助政策奖助。第三章评审组织与评审程序第九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第十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核定评审结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具体评定和管理工作;各学院(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机构,负责本单位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第十一条秋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每年秋冬学期评定,春季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每年春夏学期评定。第十二条评定程序按照“学生申请、院系评审、学校核定”进行。(一)研究生本人申请;(二)院系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三)研究生院审核;(四)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五)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核定。第十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秋冬学期、春夏学期2次发放,同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籍档案。第十四条如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院系公示阶段提出申诉,有关院系研究生评审机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院系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管理处提出,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决。第十五条已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被发现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形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撤销当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第四章其它第十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籍异动者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在保留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正式入学后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因公出国(境)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四)博转硕或经中期考核分流为硕士研究生者,终止发放学业奖学金,同时不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终止学籍研究生,终止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十七条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硕连读生、本博连读生根据当年培养层次确定其参评身份,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官方链接地址: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

  • 【2015考研】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浙江大学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常见问题解答一、申请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3.全国重点院校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4.特别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80分)或TOEFL,雅思考试。二、申请专业: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将于近期公布,考生可以先参照浙江大学2014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报专业。)三、申请办法:(一)提前申请复试,请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1.申请人进入本通知“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递交后下载并打印“浙江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连同第四条要求提供的材料于2014年9月20日以前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自行在“状态查询”页面修改,但网上填写内容必须与所寄出的文字材料一致;2.学院(系)将根据收到申请者材料的情况分批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申请者可于9月24日前在“状态查询”页面查询材料是否收悉、是否同意复试等情况;3.学院(系)将根据情况尽早安排申请人进入复试程序,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学院(系)发出的通知参加复试;4.申请人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二)直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未及提前申请复试者)1.申请人于9月28日起的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系)的接受报名截止日期及相关通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2.学院(系)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随带第四条规定的材料或学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3.学院(系)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三)已参加我校相关学院(系)暑期夏令营活动并已通过招生选拔的学生,不需要再到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在取得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四、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不要将材料分装在小信封内)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注: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五、复试录取学校及各学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系)将根据报名情况合理安排复试的时间。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六、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310027,杭州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咨询电话:0571-87951349,87952063电子邮件:yjsy-zsb@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免试生申请事宜)附:各学院(系)联系方式(院系电话可能需要在我校9月16日开学后才能进行联系)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14年9月3日

  • 浙江大学_简介_录取分数线_研究生院_分宿舍

    浙江大学浙江大学简介浙江大学作为一名国内知名的顶尖学府,每年有多少学子为之苦学几个严寒酷暑,终于换来浙大的一纸通知书,喜哉壮哉!浙江大学(ZhejiangUniversity)简称“浙大”,前身是1897年创建的求是书院,是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现代高等学府之一。1928年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中华民国时期,浙江大学在竺可桢老校长的带领下,成长为中国最顶尖的大学之一,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浙大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大学、首批9所“985工程”大学,中国大学C9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浙江大学院系专业截至2014年6月,浙大设有7个学部,37个学院(系),本科专业123个。学院下属系别1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艺术学系2浙江大学药学院中药科学与工程学系、药学系3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国际经济系、金融学系、财政学系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系5浙江大学教育学院体育学系、教育学系、公共体育部6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系、会计与财务管理系、企业管理系7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土地管理系、政治学系、信息资源管理系、城市发展与管理系、社会学系8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应用电子学系、系统科学与工程学系、电机工程学系9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系、区域与城市规划系、土木工程学系、水利与海洋工程学系10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系、工程力学系11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开发技术系、软件项目管理系、嵌入式软件系、金融信息技术系、信息产品设计系、移动互联网与游戏开发系、商务智能技术系、软件与服务工程系、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系12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系、生物科学系、生物信息系13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工程系、资源科学系、环境科学系14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动物科技系、特种经济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15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应用生物科学系、园艺系、农学系、茶学系、植物保护系16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系、国际文化学系、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筹)17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字媒体与网络技术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系、工业设计系18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系、亚欧语言文学系、英语语言文学系19浙江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系、仪器科学与工程学系20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生物系统工程系、食品科学与营养系21其它独立院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数学系、物理学系、化学系、地球科学系、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机械工程学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能源工程学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海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光电信息工程学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基础医学系、临床医学一系、临床医学二系、临床医学三系(含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浙江大学2009年到2013高考录取分数线年份最高平均投档人数批次北京2013694.00674.00--28本科一批2012657.00638.00--55本科一批2011655.00626.00--60本科一批2010665.00632.00--39本科一批2009657.00627.00--59本科一批上海2013499.00487.00--36本科一批2012517.00498.00--39本科一批2011551.00532.00--55本科一批2010544.00518.00--51本科一批2009535.00515.00--53本科一批广东2013678.00665.00--95本科一批2012680.00668.00--94本科一批2011662.00649.00--114本科一批2010693.00683.00--73本科一批2009676.00667.00--83本科一批湖南2013650.00626.00--59本科一批2012655.00637.00--69本科一批2011683.00663.00--74本科一批2010665.00653.00--75本科一批2010637.00629.00--4本科提前批2009648.00627.00--97本科一批2009610.00601.00--2本科提前批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创建于1984年12月,是国务院首批批准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1995年2月,原国家教委组织全国33所试办的研究生院进行评估,浙江大学等十所研究生院受到表彰,并正式挂牌。浙江大学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之一,可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授予学术性学位。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校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94个(含自主增设32个),涉及一级学科63个;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40个(含自主增设33个),涉及一级学科79个。现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30个。有1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0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农业部重点学科,70个浙江省重点学科。各学科2012年共有1519名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990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含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截至2011年12月,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12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508人,硕士研究生13705人。另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203人。每年招收博士生1600余名、硕士生4700余名,较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校注重人才的全面素质培养,在打好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的同时,注重提高研究生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从1941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已有近60年的历史。浙江大学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2011年学校共选送1020名研究生出国攻读学位、联合培养、短期访问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同时,2011年共招收留学研究生152人(其中博士生54人,硕士生98人)。2011年,浙江大学共授予博士学位1299人,其中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20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29人;授予硕士学位6215人,其中授予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509人、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778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1631人。浙江大学新生按作息分寝室据介绍,2014年秋季,浙江大学有5800名新生入校。新生入校前,浙江大学宿管中心通过网络向新生采集数据,除身高、体重外,还增加了“生活习惯”一项。“在分配寝室时会多方考虑,尽量安排生活习惯相近的同学住在一起。”浙大紫金港校区宿管中心主任陈思思说。据了解,此前浙江大学曾尝试过按生日来分配寝室,认为同寝室同学一起庆祝生日能增进感情。陈思思表示,将有共同生活需求的学生安排在一起,也是希望他们的集体生活能更为融洽。

  • 浙江大学_重点专业_研究生院_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_重点专业_研究生院_城市学院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在一百一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以造就卓越人才、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浙江大学重点专业国家品牌:教育学;农林经济管理;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生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动物科学;临床医学。国家重点:新闻学;广告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设计;软件工程;环境工程。省部重点:哲学;历史学;英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翻译;广播电视学;经济学;金融学;法学;行政管理;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农学;动物医学;口腔医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1927年酝酿开展研究生教育,迄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创建于1984年12月,是国务院首批批准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1995年2月,原国家教委组织全国33所试办的研究生院进行评估,浙江大学等十所研究生院受到表彰,并正式挂牌。作为全国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实力,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学科环境和师资条件。浙江大学是目前国内学科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之一,可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授予学术性学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现任院长是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吴健教授,现任党委书记是胡礼祥教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40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依托浙江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法学院和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70余个专业方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500名左右。学生德、体合格,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学院最低毕业学分要求,由学院颁发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2003年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依托浙江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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