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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蚌埠医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蚌埠医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自治区)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考生。  2.2014年我校面向18个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3.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  4.如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经所在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或招办按相关招生章程再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按计划录满为止。  5.本科如按第4条仍未完成录取计划,我校将对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区)。  6.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中未填报“护理学”专业的男性考生即使填报“专业服从”者,亦不予录取“护理学”专业。  7.在各志愿批次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对确有特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8.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制定的加分政策。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蚌埠医学院201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蚌埠医学院201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五、录取规则及要求: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区、市)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2.2015年学校面向18个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3.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5.如按第4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区、市)使用。6.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7.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招生计划未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8.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10.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11.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六、颁发证书: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七、学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八、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52-3178336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监督电话:0552-3175027申诉邮箱:bbmcjw@126.com网址:http://www.bbmc.edu.cn邮政编码:233030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 蚌埠医学院201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蚌埠医学院201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蚌埠医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区、市)的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2016年学校面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3.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5.如按第4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省(区、市)使用。  6.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无专业级差。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招生计划未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8.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0.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11.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发给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依据皖价费【2000】259号文件)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52-3178336电子邮箱:BBMCZSK@126.COM  监督电话:0552-3175027申诉邮箱:bbmcjw@126.com  网址:http://www.bbmc.edu.cn邮政编码: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 蚌埠医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黑龙江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蚌埠医学院2009专业录取分数线_黑龙江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医学检验2009495518--理科二批药学2009499524--理科二批

  • 蚌埠医学院2010专业录取分数线_黑龙江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

    蚌埠医学院2010专业录取分数线_黑龙江考生_理科专业录取分数线_二批录取专业名称年份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考生类别录取批次药学2010477481--理科二批医学检验2010505525--理科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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