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系的前身是成立于1983年的财政金融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深入发展、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伴随学科专业的格局调整,2009年5月在财政金融学院基础上分设财政税务系和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建校之初最早招生的五个本科专业之一,从1984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至今已有23届毕业生,2000多名财政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从这里走出校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财政税务系设有财政学和税务两个本科专业,具有财政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财政学专业被确定为河南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税务专业是河南省唯一的税务类本科专业。财政税务系现有专业教师15人,其中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教授及副教授9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10人。财政税务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以总结财政学办学历史为出发点,以发展方向、发展特色、队伍建设和风气培育为重点,正确处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落实“学术兴校”的精神,确立以学术为主导的办学理念。坚持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弘扬人文与科学和崇尚学术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精神熏陶,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种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培养和以财政、税务专业为鲜明特色的专业训练;在科研方面倡导形成团队合力,倡导以规范的学术研究方法,以开阔的学术视野,站在财税理论学术前沿,研究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和地方的相关实际问题,形成了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科研优势。当前,财政税务系正和全校师生一道按照学术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发展强校的发展战略,团结拼搏、众志成城,为建设基础雄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财经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二、招聘岗位:财政学(公共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人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优先)2人三、注意事项:1.所有应聘人员要下载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聘人员报名表》;交一寸照片2张;提交个人简历及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论文、参编著作、参与课题、获得奖项及博士、硕士论文等);2.所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控制在45岁(含45岁)以下,引进硕士研究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控制在35岁(含35岁)以下;4.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四、引进博士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云书记0371-86159336殷主任0371-86159362电子邮箱:czswxy@163.com网址:http://czsw.hnufe.edu.c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系办公室(4号楼107房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人数 2014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类别 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工商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①非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相应材料原件须在现场确认信息之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 2.不接受军队院校毕业生跨学科门类报考,不接受军队地方生报考。 3.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军队院校、2001年之前毕业的考生应在2013年11月10日之前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的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学生证,以及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于2013年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下旬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并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报考 热诚欢迎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基本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 十四、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19063。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详情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1经济哲学 02管理哲学 03社会哲学 010105伦理学 01伦理学基本理论 02经济伦理 03社会主义道德理论 04社会伦理 020101政治经济学 01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理论 0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3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理论 04劳动就业理论 020102经济思想史 01经济思想比较研究 02外国经济学说史 03经济学流派 020103经济史 0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 02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020104西方经济学 01微观经济理论与实践 02宏观经济理论与政策 03新制度经济学 020105世界经济 01世界经济和国别经济 02国际金融理论与政策 03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04区域经济一体化 05国际直接投资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1可持续发展理论与战略 02资源利用与农村区域发展 03生态经济理论与应用 020201国民经济学 01区域发展与信息化 02国民经济管理方法与模型 03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公司与区域经济发展 02城市经济 03区域产业组织与产业结构 020203财政学 01财政理论与政策 02税收制度与管理 03公共支出管理 020204金融学 01投融资理论与资本运作 02金融发展与金融创新 03银行管理与风险控制 04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05证券投资分析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02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 03产业投资理论与政策 04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国际投资理论 03国际商务理论 04跨国公司管理 020207劳动经济学 01劳动力市场与就业 02劳动关系研究 03薪酬管理 04社会保障 05人力资源管理 020208统计学 01区域经济统计分析 02统计基本理论 03国民经济核算研究 04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统计 05金融证券统计分析 06时间序列分析 020209数量经济学 01经济计量分析与预测 02信息经济理论与应用 03决策方法研究及应用 04电子商务的数量分析 0202Z1公共经济与管理 01公共经济理论与政策 02区域经济发展与政府管理 03社会保障 04教育经济与管理 05体育管理 0202Z2传媒经济学 01传媒经济理论 02传媒经济实务 03新媒体经济与文化产业发展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025300税务(专业学位)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025600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 030104刑法学 01中国刑法学 02犯罪预防学 03比较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 01民法理论与应用 02农村法理论与应用 03商法基础理论 04企业法理论与应用 05证券、保险法理论与应用 06著作权法 030106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学 02民事诉讼法学 03司法制度 030107经济法学 01财税法 02市场规制法 0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04经济法基础理论 05宏观调控法 0301Z1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01社区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02青少年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 03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与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研究 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现实问题研究 0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04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研究 02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研究 03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070502 人文地理学 01城镇化与城乡经济 02农区发展研究 03城乡信息化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1城市与区域信息系统 02企业空间决策支持信息系统 0705Z1经济地理学 01经济转型与欠发达地区发展 02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 03区域经济差异与协调发展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1人工智能与智能信息处理 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 03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技术 04信息的数据压缩和挖掘 095110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 095111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学位)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1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 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03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 04物流与系统工程 05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 06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07系统工程理论与应用 1201Z1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管理 01房地产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 02房地产开发管理研究 03工程项目管理研究 1201Z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01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02智能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系统 03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商业大数据分析 04智能信息推荐系统 05信息安全与风险管理 120201会计学 01会计理论与方法 02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 03审计理论与方法 120202企业管理 01企业战略管理 02企业财务管理 0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120203旅游管理 01旅游规划与开发 02旅游市场营销 03旅游企业管理 04旅游文化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1评估理论与方法 02知识产权经济与知识产权战略03产业技术创新与区域发展 1202Z1市场营销学 01市场营销战略 02营销渠道管理 03服务营销管理 1202Z2电子商务 01电子商务市场管理理论与应用 02电子商务模式及其绩效管理 03智能数据处理与商务智能系统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01农业经济管理理论及应用 02农村人力资源与中小企业管理 03现代农产品物流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3 3 2 1 1 2 2 1 1 3 5 11 7 2 1 4 1 1 1 8 3 3 3 3 5 6 6 5 6 2 3 3 6 6 2 2 1 2 10 10 5 1 2 20 8 2 1 1 2 1 78 10 8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0哲学原理 ④801西方哲学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0哲学原理 ④801西方哲学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1金融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2统计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3税务专业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基础 ④803法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基础 ④803法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基础 ④803法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基础 ④803法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基础 ④803法学综合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③612社会学原理与方法④804社会工作概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马克思主义原理 ④805概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马克思主义原理 ④805概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③601高等数学 ④806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③601高等数学④806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③601高等数学④806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1数据结构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④810农业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④810农业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7运筹学或 808 C程序设计或 809管理学 (任选一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7运筹学或 809管理学 (任选一门)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9管理学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611法学基础(法理学150分) 803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商法学,各75分) 611法学基础(法理学150分) 803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商法学,各75分) 611法学基础(法理学150分) 803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商法学,各75分) 611法学基础(法理学150分) 803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商法学,各75分) 611法学基础(法理学150分)803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商法学,各75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其中拟招收推免生人数1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概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2010年3月批准,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高校之一,是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于198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连续荣获河南省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河南省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称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科专业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法学、哲学、地理学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法律、农业推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5个为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产业经济学等25个为省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845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教授182人,副教授44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89人,硕士学位教师593人。拥有一批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省管优秀专家、省555人才工程专家及省级特聘教授、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学条件学校拥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研究生教育设在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北校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计算中心、视听教室、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以及会计学实验室、金融学实验室、数字化模拟法庭等十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近300个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联通图书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科学研究学校实施学术兴校战略,以瞄准学术前沿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注重基础理论和应用政策研究,积极开展区域性、操作性、政策性研究,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日益增强。学校的河南经济研究中心、河南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应用经济学开放研究中心、复杂系统建模与分析实验室为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0多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0多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培养管理学校积极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优厚的学习、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先后与国内外多所著名院校开展教育合作,培养和输送了越来越多的博士研究生。学校的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为在校的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勤工俭学和锻炼机会。学校设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科研奖等专项奖励基金,引导和助推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植中原文化沃土,依托学科专业优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正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按照内抓机制,外引资源,拓展空间,科学发展的办学思路,实施学术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名校、人才强校、制度治校的发展战略,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概况 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人数 2015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类别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三条同等学力、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军队院校、国外学历等考生均应主动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五、报名事宜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规定的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开《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开《届时毕业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学籍学历资格以教育部反馈学籍学历库为准,不匹配、非唯一匹配的学籍学历、身份证号等有误考生不予准考、复试、拟录取。 复试时凭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学生证,以及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安排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下旬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一并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报考 热诚欢迎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毕业就业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三、基本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 十四、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7000元/人/学年 十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我校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19063。
摘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2010年3月批准,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 河南 性质类别: 财经类 通讯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80号 邮政编码: 450002 联系电话: 0371-65028007 电子邮箱: zs_hncy@126.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2010年3月批准,由原河南财经学院和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兼有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在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荣获“河南公众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称号。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含MBA),41个本科专业。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门类齐全,优势突出,形成了以经济、管理、法学类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5个省级重点建设一级学科,伦理学、民商法学等25个省级重点建设二级学科。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批在学术上有相当造诣,在国际国内财经学界、法学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的资深学者。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518人(正教授153人),拥有一批省管优秀专家、省级特聘教授、省级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有2人获“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 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科研成果丰富,承担着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喜人。2009年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学改革与建设 学校注重多层次特色培养。多年来,本科专业可以进行辅修专业和转专业学习。从2010年开始,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将在本科第一批招生;对在校本科学生面向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5个专业进行双学位教育;在会计学专业开设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方向实验班。 办学条件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学校建有现代化的计算中心、视听教室、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以及会计学实验室、金融科学实验室、数字化模拟法庭等十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100多个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联通图书馆、学生公寓和校内各部门。 国际文化交流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十多个国家的大学及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多层次的联合办学、互派留学生、文化教育交流等活动。与爱尔兰国立考克大学和卡罗理工学院联合培养工商管理、会计、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件和信息管理等专科本科连读专业的学生;与美国、瑞典、巴西、日本等国家的大学开展本科生互换项目。 校园文化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校园里活跃着50余个学生社团;开展的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思想学术节、体育节、星火论坛、“挑战杯”竞赛等成为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成为大学生施展才华、锻炼能力的大舞台。学校也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